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

2023-05-16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97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稿)》《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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