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5%、减持至5

2023-05-1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68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5%、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6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1%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超5%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新华联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1%的告知函》,新华联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1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同时,根据新华联出具的《关于累计减持超5%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华联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5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以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新华联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1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1%;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5,6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日-2023年5月12日,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共减持公司股份7,882,300股,减持占公司总股本的6.2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5,61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持股5%以上股东新华联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1%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超5%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66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转让部分质押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转让部分质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近日公司收到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的通知,称其质押的公司1,8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已经转让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北京分行”),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用于偿还其担保债务。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5月12日,本次质押证券处置过户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5月12日,新华联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已于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业务指南》《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301089证券简称:拓新药业公告编号:2023-06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1%的告知函》,新华联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1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4%。现将其减持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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