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股东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玉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宝馨科技”)于2023年4月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股东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玉庆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34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400,68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文斌先生及施玉庆女士的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后,屠文斌先生及施玉庆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3、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屠文斌先生与施玉庆女士系夫妻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屠文斌先生、施玉庆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屠文斌先生、施玉庆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屠文斌先生、施玉庆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屠文斌先生、施玉庆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相关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屠文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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