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3-05-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长春5月18日消息(见习记者舒震)记者从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获悉,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等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现公布11起“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例,希望全社会积极营造“制止餐饮浪费、崇尚餐饮节约”的社会氛围。

长春:某火锅店未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提示超量点餐标识案

2023年3月30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朝阳区某火锅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公主岭:某食堂涉嫌反食品浪费案

2023年4月10日,公主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堂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没有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并发现明显食品浪费现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长春:查处某火锅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1日,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宽城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宽城区某火锅店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且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磐石:某铁锅炖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04月14日,吉林市磐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某铁锅炖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磐石: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04月14日,吉林市磐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某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平:查处某自助盒饭餐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四平市市场监管局东一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自助盒饭餐厅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餐厅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平:某大学食堂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四平市市场监管局东二分局对辖区内某大学食堂就餐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食堂2个餐饮经营主体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白山:某餐饮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4日,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某餐饮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通榆县:某婚宴酒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2月21日,白城市通榆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随机查餐厅”过程中,发现某婚宴服务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龙井: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1日,延边州龙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反餐饮浪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图们:某串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4月12日,延边州图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串店反餐饮浪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和超量点餐标识,且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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