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容许控方就国安案提上诉 林定国:修例为秉行公义

2023-05-2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记者龚学鸣报道:律政司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容许控方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作出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律政司司长林定国22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介绍,修例将填补刑事上诉制度中的重大法律漏洞,有关立法建议对法院行使的独立审判权以及被告人接受公平审讯的权利均没有不利影响,也不抵触一罪不能两审的原则。  律政司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订定法定程序,容许控方以案件呈述方式,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所作出的无罪裁决或命令,提出上诉。  林定国表示,特区政府一直持续检视特区现行法律并进行修改完善,以充分运用本地法律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他介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在原讼法庭有两种审讯方式,可以由一名法官会同陪审团审理,亦可以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审理。如果在三名法官组成审判庭审理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中,法官作出无罪的裁决,现行法律不容许控方就无罪裁定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林定国表示,将有罪的人判无罪释放所造成的司法不公,不会小于将无辜的人定罪。就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言,错误的无罪裁定可能会引起极为严重的后果。为秉行公义,以及让司法机关妥为履行香港国安法下的职责,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有必要赋予控方上诉的权利,使上诉法庭有机会检视,并在有理据时纠正审判庭犯下的任何法律错误,包括推翻错误的无罪裁定。  已征询法律专业团体意见  林定国又说,律政司早前就立法建议征询了法律界持份者的意见,包括两个法律专业团体和法律学院。给予实质回复的回应者整体上支持立法建议。  民建联司法及法律事务发言人、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回应有关修订时表示,欢迎当局修例安排。他指出,控方就法庭因法律观点错误,错误把犯人无罪释放从而提出上诉,此安排一直于裁判法院及区域法院存在。这次修例,目的是要堵塞漏洞,因目前国安法案件,法官审理时倘若在法律观点出现错误,从而误把干犯国安法犯人无罪释放,控方现时并没有途径提出上诉,如此亦造成司法不公,亦随时伤害国家安全。  此外,周浩鼎也再度谴责近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竟然以制裁方式厚颜无耻地威胁香港国安法法官。周浩鼎认为,当局应加倍注意外部势力对司法系统的各种打压及污蔑,及时严词驳斥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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