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 徽商银行原董事长李宏鸣被逮捕

2023-05-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原标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 徽商银行原董事长李宏鸣被逮捕)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韩迅安徽金融反腐力度持续从严!5月23日,据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通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宏鸣(正厅级)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李宏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国家最高检官网截图 资料显示,李宏鸣出生于1957年9月,河北巨鹿人,曾任安徽省人大常委、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山市市长、宿州市委书记、徽商银行董事长等职务。2023年11月4日,李宏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安徽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3年4月27日,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李宏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以成功上市为起点,徽商银行必将翻开改革发展的新篇章。我们将带来全体员工以全球的视野、创新的精神、勤勉的作风,踏实奋进,砥砺前行,为徽商银行的腾飞再绘华章,為区域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在徽商银行2013年年报中,新任董事长的李宏鸣意气风发,祝词里面皆是“慷慨激昂之语气”。 图片来源:徽商银行2013年年报 就在2013年7月10日,56岁的李宏鸣刚刚出任徽商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此前他并无金融机构的从业经验。从2013年7月开始,李宏鸣在徽商银行董事长的位置上一直干到了2017年12月,此后他2018年1月-2020年11月出任安徽省人大农业银行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两年后,李宏鸣被立案调查,直到2023年5月23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作出逮捕决定”。在“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5月23日的消息中,“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时认定,李宏鸣利用担任黄山市市长、宿州市市委书记、徽商银行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在任徽商银行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片来源:安徽检察公众号截图 徽商银行并非仅有李宏鸣“有事情”,该行首任董事长戴荷娣在退休8年后被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2023年3月,徽商银行第四任董事长吴学民被查,并于2023年1月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罪名是“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除此之外,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何涛,徽商银行原总行行长助理、徽银理财董事长夏敏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从二级市场来看,自2020年7月末跌破2.50港元之后,徽商银行的股价过去近三年的时间里始终围绕着2.50港元上下波动,最高达到过2.78港元,最低跌至2.35港元。尽管国泰君安(香港)在2023年9月16日发布的研报依旧维持徽商银行3.28港元的目标价,但是这一价格始终没有出现。5月23日,徽商银行以下跌0.40%报收2.49港元。李宏鸣“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严重损失”究竟损失有多大,对徽商银行的资产与业绩有没有影响,一切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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