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MSCI亚太区房地产ETF将于7月18日停止交易

2023-05-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观点网讯:5月23日,华夏基金环球ETF系列II旗下子基金华夏MSCI亚太区房地产ETF发布有关建议停止交易、终止、自愿撤销认可资格及除牌及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若干条文不适用性及其他事项的公告及通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华夏MSCI亚太区房地产ETF基金单位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7月17日,基金单位将在2023年7月18日停止交易。   基金经理在咨询了受托人和子基金的核数师之后,将从停止交易日起变现子基金的所有资产。因此,从停止交易日起:(i)基金单位将不再进行交易,基金单位亦不能再增设及赎回;(ii)基金经理将开始变现子基金的所有资产,因此子基金将不再跟踪指数,亦无法达到其跟踪MSCIAC亚太地区房地产指数表现的投资目标;(iii)子基金不再向公众销售或推广;(iv)子基金将主要持有现金;及(v)子基金仅会以有限方式营运。   基金经理将会向于2023年7月25日仍维持投资者身份的投资者派息。派息预期将于2023年8月15日或该日期前后支付。派息金额将等于子基金截至2023年7月25日的净资产总额,其中不包括任何应付税款及任何应付开支。   在受托人与基金经理达成子基金不再存有任何各自未偿还的或有实际资产或负债的意见之日,受托人与基金经理将开始完成子基金的终止事务。基金经理预计终止日为2023年8月18日或该日期前后。基金经理将于终止日或该日期前后发布有关终止、撤销认可资格及除牌的公告。   从停止交易日起直至终止日为止期间,基金经理将维持子基金的证监会认可地位及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待香港联交所批准后,除牌将与撤销认可资格同时或前后生效。   据悉,根据其2021年5月28日的信托契约,如果在建立相关子基金一年后,所有已发行基金单位的总资产净值少于港币1亿元,则基金经理可全权决定以书面通知终止一个或多个子基金。于2023年4月14日华夏MSCI亚太区房地产ETF资产净值为593.7万港元,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港币7.42元。   另外,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为该信托和子基金的基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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