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3-05-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进展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本次回购的实施进展

1、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3、2023年5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4、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1,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回购最高价格为202.5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77.34元/股,回购均价为183.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700,289.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回购股份期限等实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1)。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后,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14,298股。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81,066股,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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