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粮油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五丰”)部分股份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期限均为182天,不属于减持,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粮油集团《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22日,粮油集团累计出借公司股份总数为2,140万股,占粮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7%,占公司总股本的1.99%。该部分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转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中,出借期间不登记在粮油集团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粮油集团拟将持有的新五丰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规模不超过新五丰总股本的2%。若出借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3年5月22日,粮油集团累计出借公司股份总数为2,140万股,占粮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37%,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变动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出借期限均为182天。该部分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导致其持股比例由19.18%减少至17.1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涉及的股份将在出借期满后收回。若出借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除上述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已披露但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届时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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