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2023-05-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永田先生持有公司93,2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其中IPO前取得78,234股,股权激励取得15,000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崔晓微女士持有公司102,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其中IPO前取得93,450股,股权激励取得9,000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新超先生持有公司3,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均为股权激励取得;

公司监事孙东丰先生持有公司2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均为IPO前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因个人资金需求,顾永田先生、崔晓微女士、张新超先生、孙东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顾永田拟减持不超过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崔晓微拟减持不超过2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3%;

张新超拟减持不超过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

孙东丰拟减持不超过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

截至2023年5月23日,顾永田先生减持公司股份11,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崔晓微女士减持公司股份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张新超先生、孙东丰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顾永田先生、崔晓微女士、张新超先生、孙东丰先生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顾永田先生、崔晓微女士、张新超先生、孙东丰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顾永田先生、崔晓微女士、张新超先生、孙东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2023年5月23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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