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明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26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5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明泰铝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0)。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5月3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明泰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明泰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5月29日(含5月29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人:景奇浩

联系电话:0371-67898155

联系邮箱:mtzqb601677@126.com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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