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05-3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股东陈家兴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8%),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349,92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家兴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349,8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陈家兴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

二、本次减持情况

(1)有关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情况:

①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②本次减持区间为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

③本次减持股份价格区间为:8.83元至9.79元。

(2)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陈家兴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49,805股,持股比例下降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陈家兴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和减持计划一致。

3、陈家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家兴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陈家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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