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上市公司须完成分红

2023-05-3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大豪科技(603025)05月29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投资者:请问贵司多次宣传同花顺、东方财富等商业APP运营与贵司无关,为什么东方财富投诉贵司虚假重组违规信批的帖子多次被删除?请问你们是否公关了商业APP运营主体?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公司并不知悉相关情况,请您与相关运营主体联系,另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法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感谢关注。投资者:分红方案股东大会已经通过,请问公司何时执行?公司态度,办事效率。很难让投资者相信管理层能把公司规模做大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后两个月内上市公司须完成分红。具体分红时间公司会提前公告。感谢关注。投资者:重组失败后。股价一直在下跌状态。请问公司是不是没有了重组。现有业务。不能支撑起现在的百亿市值?第二公司的董事,高管。是否考虑把手里股份卖给大股东。让公司彻底成为国企。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业务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及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股市有风险,投资请谨慎。另,感谢您的建议,本公司成立之初就是混合所有制,属于国有控股企业。感谢关注。投资者:请问大豪科技董事会秘书,您对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刑事犯罪,违反的,必将受到严惩”怎么看?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行。感谢关注。投资者:贵司虚假重组一事没有任何人被撤职?没有任何人受到处理?大豪科技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感谢关注。大豪科技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6亿元,同比上升7.26%;归母净利润7284.37万元,同比下降8.44%;扣非净利润7118.6万元,同比下降9.73%;负债率30.27%,投资收益-36.45万元,财务费用-143.45万元,毛利率40.3%。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1.07亿,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出163.18万,融券余额减少。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大豪科技(603025)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相对健康,须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3星,好价格指标2星,综合指标2.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大豪科技(603025)主营业务:为智能装备电脑控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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