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暨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

2023-05-31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持股5%以上股东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迪臣发展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臣发展”)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迪臣发展持有公司股份54,066,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2%,迪臣发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迪臣发展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迪臣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其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04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6013%。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由67,108,013股变更为54,066,9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6.206004%降低至4.99999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具体减持情况及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触及权益变动报告义务的情况

(一)股东持股初始至今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换股吸收合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中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形成。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4月24日解除限售。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未违反相关承诺。

2、迪臣发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迪臣发展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迪臣发展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属于其自身行为,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迪臣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过1%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告知函》;

2、迪臣发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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