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

2023-06-0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4002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6月6日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10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0-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建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18)。

(四)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奇安信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19)。

(五)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归属股票数量为2,466,124股。

(九)2023年7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公司于2023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7日,归属股票数量为0.7399万股。

(十一)2023年2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归属股票数量为300.8852万股。

(十三)2023年5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注: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总量已剔除本次作废失效的2名因离职导致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1名因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失效共计2.1768万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26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后,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过程中,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本次拟向其归属的0.0918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前述0.0918万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本次为26名激励对象总计归属7.400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4002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9日出具了《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8日验资报告》(XYZH/2023BJAA12B0184),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5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26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626,098.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4,00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52,096.00元。

近日,本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部分激励对象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3,471,177.62元,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78元/股;以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685,172,377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02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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