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参考-业界盼政府提供更清晰指引

2023-06-0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建议,“强制举报者”必须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举报,但不列明举报时限,并建议设免责辩护的条文。有社工引述案例,曾经有女学生被母亲的男朋友性侵犯,初时坚决否认,并以到主题公园游玩时弄伤作为借口,要短时间内作出判断并不容易。  倡设“免责辩护条文”  注册社工、香港家庭调解协会总干事梁淑瑜表示,曾接获一名单亲母亲求助,发现女儿的下体有奇怪的血迹,怀疑被性侵犯,疑凶可能是该名母亲的男朋友,女童就读初中,最初坚决否认,更提供在主题公园游玩的视频,坚称是玩乐时不小心弄伤。  梁表示,由于事态严重,当日立即召开紧急小组跟进,直至同日晚上11时,女童才说出真相,随即带同她前往医院验伤。梁强调,支持强制举报虐儿立法,但类似案例说明,若受虐儿童情绪受困扰,举报者可能要多了解情况,或先解除儿童面对的风险才举报。  相关法例,涵盖23个行业,包括营养师。注册营养师万侃表示,接获的个案之中,有家长因自己吃素,也强制要求年幼子女一同吃素,也有过分溺爱儿子,不断提供丰富食物,导致其过度肥胖,均可能属于条例中“忽视该儿童的基本需要,以致危及或损害其健康或发展”,期望政府提供更清晰的指引和事例,以供业界参考。  就免责辩护条文,政府发言人表示,当发现小朋友对于某一事情感到惊恐,专业人士必须深入了解小朋友惊恐原因,若经了解后发现学生长时间受到严重语言暴力而导致情绪不稳定,“举报者是有需要做多一层功夫”,过程中需先安抚小朋友情绪、或迁移到安全地方等所需行动,以保障儿童最佳利益,属于合理延误举报。  若有另一名“强制举报者”已就该名儿童所遭受伤害及风险作出举报,同样可获视为免责辩护。政府发言人举例,老师于下午见到学生有被虐的痕迹,可回到教员室与其他同事了解是否已报警,发言人又认为,“举报多都不要举报少,最终都是希望保护小朋友”。  身兼儿童事务委员会委员的港大儿童及青少年科学系临床副教授叶柏强表示,儿科医生训练包括区分儿童一般受伤或受虐待,常见的一般瘀伤包括膝盖、手肘、额头等较容易撞伤的位置,而怀疑涉及虐儿的个案,例如会在大腿内侧、臀部等位置,以及有新旧瘀伤出现。他认为18个月生效期可确保医护人员有足够理解及培训,清晰了解法例覆盖范围及分辨是否怀疑虐儿个案。  大公报记者赖振雄、锺佩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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