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

2023-06-0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根据深交所意见及相关事项进展,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对问询函回复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并更新了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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