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0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对本次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