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金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0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6月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1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金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6月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金田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金田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6月6日(含2023年6月6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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