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房屋管理局咨询电话)

2023-06-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上海的中心城区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是“老旧小区”较多的区域,其特点是:群租普遍、人口稠密、煤卫合用、门户相连。老旧小区改造刻不容缓,暂时还无法改造的,要先加强管理,特别是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

加强相关执法力度,规范房屋出租市场。要明确房屋出租的性质,以及哪些房屋可以出租,哪些房屋不可以出租;要对租房屋的人员、人数、用途、规模、时限等,设立门槛,进一步规范房屋出租市场。

建立楼长负责制,实行跟踪管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房屋老化严重、基础设施落后、生活环境差、居民自治意识薄弱、物业管理缺失等问题,成为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薄弱环节,是当前基层治理的痛点问题、文明创建的难点问题、增强民生福祉的重点问题。建议老旧小区的楼长由物业负责人、居委会干部或派出所民警担任,主要职责是掌握每户居民(租赁户)的基本情况。楼长与出租房屋户主要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书,明确房屋出租户的义务和责任。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房屋出租户实名、实地公示制,便于派出所和社区加强管理。

强化摸排登记,落实监督检查。房屋出租最终落脚点在小区管理,因而掌握房屋承租人基本情况,对今后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建议建立出租登记制度,要求房东按规定及时登记承租人员信息,发现登记信息不实的,予以更正;发现未登记的,进行补登。做到以房管人、人人登记、信息跟进。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每月要开展入户监督检查。租赁合同只有甲乙双方,不能转租,杜绝二房东现象;严禁群租,根据规定多少面积入住多少人口,超标租赁甲乙双方受罚。

加强法制宣传,依靠“群防群治”进行监督管理。建议强化对房东和房屋承租户的监督和法制教育,提高租赁双方懂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并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对出租房屋有关政策法规的知晓度,发挥群众对出租房屋的监督作用。同时,调动各方力量,实行综合管理。出租房屋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建议将出租房屋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序列,形成由综治部门、街道、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齐抓共管的综合管理模式,推进房屋出租综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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