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0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董事李道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8,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31%。上述股份均为IPO前取得,已于2018年11月20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李道想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82,100股(含),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占公司总股本的0.4808%,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票。在前述承诺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辞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而发生变化。该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董事李道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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