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3-06-0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华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3.81%减少至62.4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5月8日,公司披露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股东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社”)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公司收到中经社发来的《关于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减持新华网股份数量过半暨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2023年6月1日,中经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533%,中经社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股东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闻发展深圳”)和中经社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一致行动人。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中经社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78,490股,减持比例0.45826%;新闻发展深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11,700股,减持比例0.54172%,合计减持比例0.999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2020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1日,新闻发展深圳和中经社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90,19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38531%,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2、中国新闻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注:上表股东列示的“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为2020年减持计划前持股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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