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06-0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25,347,76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号),核准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7)。

(二)股份登记时间及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2,214,230,463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递交了新增股份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手方中,新湖控股和新湖中宝取得的公司1,725,347,767股股份自该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14名交易对方取得的公司488,882,696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已于2021年6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6)。

为优化资产结构,新湖控股与其子公司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商实业”)于2023年4月29日签署了《新股控股有限公司与浙江财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新湖控股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00,000,000股转让给财商实业,因转让股份尚在限售期内,财商实业承诺承继所受让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的义务。财商实业与新湖控股系同一控制下公司。2023年5月26日,该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6月9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发行股份2,214,230,463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575,494,028股。该次新增股份中488,882,696股已于2021年6月9日上市流通。

2020年8月6日,公司完成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手续,发行股份106,496,266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681,990,294股。该106,496,266股限售股已于2021年2月8日上市流通。

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湘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172,968,124股,限售期为6个月,发行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2,854,958,418股。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该172,968,124股限售股已于2023年1月24日上市流通。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3年9月15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4日。2023年第三季度,无激励对象行权;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65,541股;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4,024,452股;2023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出具之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2,000股,公司总股本增至2,859,150,411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859,150,4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25,347,76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33,802,644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持有本次解禁限售股的投资者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做出的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主要承诺如下:

1、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述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票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3、若认购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因新湖控股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股票500,000,000股转让给财商实业,财商实业承诺承继所受让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的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及财商实业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限售股解禁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的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体的限售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25,347,767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2,859,150,411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日期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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