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4-21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793,656,894股,股东汪大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5,962,305股,占公司总股本22.17%,唐佛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唐晓琳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6,020,726股,占公司总股本22.1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汪大维先生、唐佛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相应股份,即:汪大维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5,87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2%;唐佛南先生拟减持不超过7,936,569股,占公司总股本1%。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上述股东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以上“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汪大维、唐佛南同时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大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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