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一标准-申诉署三年前已促有效规管

2023-06-1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康文署“公众授泳区”的情况,申诉专员公署2020年曾主动调查,审研该署对公众泳池公众授泳活动的规管,并提出四大建议。首先是为设立“公众授泳区”制定统一和具体的政策和机制,并在已设立授泳区的公众泳池,明确规范授泳活动只可在授泳区内进行,并将不同类型的泳客作分流;第二是积极研究在更多公众泳池,包括新兴建或重建的泳池内设立授泳区;第三是加强授泳区管理,就使用该区域进行授泳活动订立具体条款;第四是加强收集及分析公众泳池内公众授泳活动的数据,以协助制定设立授泳区的政策和机制及授泳区的管理措施。  康文署:今年泳季开始执行  康文署回复《大公报》表示授泳活动没有对其他泳客构成滋扰,该署一般容许在公众泳池进行私人授泳活动。该署因应申诉专员公署就授泳区管理提出的建议,为设立“公众授泳区”成立工作小组,由于过去数年受到疫情影响,泳池经常需要关闭,一些准备推出有关设立“公众授泳区”机制及标准,将顺延到今年泳季执行以观察成效。  为确保游泳活动在泳池内有序地进行,康文署会安排场地职员加强巡逻泳池,监察私人授泳活动的情况,并会主动提醒授泳人士必须遵守泳池规则及注意安全。若发现有任何活动对其他泳客造成妨碍或滋扰,场地职员会即时作出劝喻。如有屡劝不听的人士,该署可根据公众泳池条例要求有关人士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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