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3-06-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87元/股(含)。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2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经过202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0.00元/股(含)调整为39.87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2,249,758×0.126)/442,249,758=0.126元/股。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不送转股份,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0.00-0.126)+0]÷(1+0)≈39.87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不低于250.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不超过501.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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