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 公 告

2023-06-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公告编号:2023-054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张裕欣女士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为27人,代表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937.2万份,占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80.1%。会议的召开符合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持有人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设立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选举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举刘玉秀、赵长捷、张裕欣为本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刘玉秀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上述委员任期与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张裕欣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除上述情况外,上述人员与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授权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提请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二)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三)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四)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五)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收回、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六)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变更及继承登记;

(七)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八)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九)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确定个人预留份额、放弃认购份额、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份额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若获授预留份额的人员为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十)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十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37.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0921股票简称:海信家电公告编号:2023-053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公告-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了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6.1条关于境内外同步披露的要求,特将公告内容披露如下,供参阅。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海信家电

HISENSEHOMEAPPLIANCESGROUPCO.,LTD.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21)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理财产品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已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以及2023年6月24日审议批准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

兹提述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关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认购方)据此向浦发银行(作为发行人)认购理财产品,进一步详情已于本公告内标题为「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列表」一节中列示。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作为认购方)订立浦发银行理财协议,以认购浦发银行理财产品,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683,000,000元(相当于约1,857,582,376港元注1)。

本集团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支付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下的认购金额。认购的浦发银行理财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认购之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认购该等浦发银行理财产品的款项来自本集团的自有闲置资金,将该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本集团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不会对本集团的日常运作及主要业务发展以及本公司的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不良影响。

董事会认为认购该等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项下之涵义

每份浦发银行理财协议本身并不构成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4.06条须予披露的交易。然而,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当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下的相关认购金额合并计算时,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因此,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下的交易按合并计算基准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有关本公司、空调营销公司、冰箱营销公司、古洛尼公司、浦发银行及浦银理财的资料

本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冰箱、家用空调、中央空调、冷柜、洗衣机、厨房电器等电器产品以及汽车空调压缩机及综合热管理系统的研发、制造和营销业务。

空调营销公司

空调营销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它主要从事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电器修理。

冰箱营销公司

冰箱营销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生活电器等家用电器产品的销售及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

古洛尼公司

古洛尼公司是本公司在中国成立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等业务。

浦发银行

浦发银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之持牌银行,于上海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000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主要业务包括金融与信托投资业务。

浦银理财

浦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浦银理财主要业务范围为: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和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和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

该等浦发银行理财协议列表

该等浦发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2023浦发银行第13项理财产品、2023浦发银行第14项理财产品、2023浦发银行第15项理财产品、2023第1项浦银理财产品、2023第2项浦银理财产品、2023第3项浦银理财产品、2023第4项浦银理财产品、2023第5项浦银理财产品、2023第6项浦银理财产品及2023第7项浦银理财产品)总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405,000,000元(相当于约2,754,187,529港元注1)。

释义

于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注:

1.此金额为按本公告内被使用的汇率由人民币兑换成的港元金额之总和。该兑换仅作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2.此金额已按0.92324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3.此金额已按0.89921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4.此金额已按0.90323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5.此金额已按0.88569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6.此金额已按0.88289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7.此金额已按0.88691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8.此金额已按0.89376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9.此金额已按0.90681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10.此金额已按0.90864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11.此金额已按0.91256人民币元兑1港元的汇率由人民币元兑换为港元,仅供说明用途。概不表示任何港元或人民币金额可能已于或可于相关日期按上述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兑换,甚至可予兑换。

承董事会命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代慧忠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23年6月13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代慧忠先生、贾少谦先生、于芝涛先生、胡剑涌先生、夏章抓先生及高玉玲女士;而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钟耕深先生、张世杰先生及李志刚先生。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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