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佣条例》废除打新冠疫苗条文

2023-06-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僱佣条例》下有关接种新冠疫苗的条文,昨日(16日)起废除。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由即日起,《僱佣条例》再没有与疫苗接种要求相关的条文。任何在此前根据《僱佣条例》作出的疫苗接种要求,亦视作无效。  《2023年僱佣(修订)条例》于去年6月17日生效,将疫苗接种条文加入《僱佣条例》,以配合政府在新冠病毒疫情下的防疫工作。有关条文订明,解雇没有遵从雇主作出的正当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的雇员不属不合理解雇。随着政府早前撤销法定“疫苗通行证”要求及社会迈向全面复常,经咨询医务卫生局及卫生署,政府将在立法会整个“先订立后审议”的期限完结后,于昨日起废除《僱佣条例》下的疫苗接种条文。  市民如有疑问,可致电劳工处24小时热线2717 1771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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