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6-2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越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份数量为4,141,137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0.92%,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全部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万股,并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8,457,00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1,542,99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61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141,1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9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4,141,137股,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6月2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前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清越科技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清越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总数为4,141,1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9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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