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3-06-2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陆海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4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209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陆海天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4,60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8%,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有增发新股、股份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本表中陆海天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关系。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股份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减持期间有增发新股、股份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陆海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除本次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做相应除权除息处理;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除上述锁定期外,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陆海天承诺:在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减持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30%;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陆海天进一步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减持主体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各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减持数量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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