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2023-04-21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殷晓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殷晓东先生的通知,2023年4月10日殷晓东先生累计减持股份达到1%,具体情况如下:

殷晓东先生于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8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8%(此前已披露)。

殷晓东先生于2023年1月19日--2023年4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52%;2023年4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5.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6%。

如上合计减持股份1142.6万股,累计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16%,本次权益变动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殷晓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殷晓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679.3769万股,持股比例为6.52%。

●殷晓东先生本次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

形,本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对应的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现将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向殷晓东先生及其他36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殷晓东先生本次减持的公司股份均为认购如上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得。详情如下:

2019年1月15日,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京蓝科技”)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核准公司向殷晓东发行113,842,569股股份、向其他36名交易对方发行33,170,185股股份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56.7152%股权。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的股份已于2019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新增股份变动及上市公告书》与其它相关公告。)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殷晓东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殷晓东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3、殷晓东先生不属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殷晓东先生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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