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晾晒-初犯者口头警告 再犯扣三分

2023-07-1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公屋单位均设有晾衣装置,分别为室内晾衣架、插筒式晾衣装置及室外晾衣架。在2011年后落成的新公屋单位外墙一般会装置新式的“双杆式”晾衣架。房委会于2014年通过计划以晾衣架取代插筒式晾衣装置,有关计划已于2018年完成。此外,房委会于2016年通过为7种指定类型公屋楼宇加设晾衣杆作为业主固定装置,并按租户意愿将相关的固定窗花更换为活动式窗花。而相关楼宇类型包括和谐式、新和谐式一型、新和谐式附翼、新十字型大厦、单方向设计大厦、小型单位大厦及非标准型大厦。有关计划已于2020年完成。  房委会于2003年推出“屋邨清洁扣分制”,主要针对有损屋邨环境卫生的不当行为。相关制度于2006年扩展至更大的屋邨管理范畴,并改名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而“在公众地方晾晒衣物(房屋署指定地点除外)”是其中一项不当行为。初犯者会被书面警告一次,对于漠视警告而再次违规的住户,会被扣三分。凡在两年内累计有效分数达16分的住户,会被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租约。房委会呼吁居民要保持公德心,不应在屋邨内公众地方晾晒衣物,此举不但影响屋邨环境,亦有机会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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