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程序修例三读通过

2023-07-1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立法会12日三读通过《2023年刑事诉讼程序(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订定两种法定上诉程序,包括就高等法院原讼庭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在没有陪审团情况下,由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庭作出的无罪裁决或命令,控方可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以及就高等法院原讼庭,在有陪审团的刑事审讯中,作出毋须答辩的判定,控方可以提出上诉。  选委会界别议员管浩鸣支持修订,又指出政府不能忽视条例草案通过后的解说及宣传工作,以避免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软对抗的材料。  律政司:令刑事法律更完整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草案令香港刑事法律更为完整,加强了刑事审讯中的程序公义。他指出,草案只是赋予控方上诉的权利,使上诉法庭有机会检视,并在有理据时纠正审判庭犯下的任何法律错误。新的上诉机制不可能会出现滥用的情况。  林定国续指,经立法机关修订的刑事诉讼程序适用于待审和在审、但仍未作出裁决的案件,这完全符合普通法原则,亦不会对被告人不公平。修例建议不会影响被告人既有的权利,无损被告人的公平审讯和无罪推定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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