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上层股权结构变更工商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23-07-1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来函,持有阳光集团99%股权的股东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控股”)办理了股权结构变更的工商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前,陆克平先生在阳光控股的持股比例为66.7925%,陈丽芬女士的持股比例为27.2075%;王洪明先生的持股比例为6%。

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了《江苏阳光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为父子关系,出于家庭内部安排,2023年6月2日,陆克平先生与陆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陆宇先生受让陆克平先生持有的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阳光控股66.7925%的股权及对应全部权益。

二、本次工商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陆克平、陆宇股权转让完成部分变更的情况

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其中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控股6.5%的股权工商变更至陆宇,陆克平持有的阳光控股60.2925%的股权目前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尚在办理中,待质押解除手续办理完成后,再继续办理剩余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阳光控股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变更的情况

陆宇对阳光控股增资3.1亿元,阳光控股注册资本:81000万元。

三、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情况

本次变更工商登记后,阳光控股的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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