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投资拟转让约1.77亿股万达电影股份,接盘方为莘县融智

2023-07-20 富美财经 浏览量:

7月18日,万达电影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万达投资拟转让约1.77亿股万达电影股份,接盘方为莘县融智  公告显示,7月17日,万达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莘县融智签署了《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万达投资拟向莘县融智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融智”)转让其持有的万达电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4%),转让价格为13.17元/股。  通过公告可知,此次股权转让与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有关。据悉,2019年4月23日,万达电影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17号),核准公司向万达投资、莘县融智、林宁(合称“补偿义务主体”)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7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95.7683%股权。  鉴于万达影视2019年和2021年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万达投资分别补偿4375.4万股和5135.63万股,累计已补偿股份9511.03万股,根据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主体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总数总计不应超过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为购买标的资产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此理论剩余补偿上限为2.22亿股。  此次权益变动前,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7.9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0%;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4508.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6%。  权益变动后,万达投资持有万达电影4.3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莘县融智持有公司股份2.2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万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  万达电影方面表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万达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健林。  值得注意的是,莘县融智与万达投资、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林宁为一致行动人,而林宁为王健林妻子、王思聪母亲。  就在前不久,万达投资还向陆丽丽转让约1.8亿股万达电影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6%,转让价格为21.73亿元,折合每股含税价格为12.07元。而陆丽丽为东方财富董事长、实控人其实(原名:沈军)妻子,后者与沈友根系父子关系。其实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9.31%,陆丽丽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2.31%,沈友根先持有东方财富股份比例为1.2%,三人合计持有东方财富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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