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3-04-2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0,债券简称:南电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34.00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33.9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3年4月26日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2639号”文核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9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南电转债”,债券代码“123170”。根据《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00元/股调整为33.9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南电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43,702,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8,059,178.5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南电转债”转股价格将依据上述派送现金股利情形对应调整公式进行调整如下:

P1=P0-D=34.00-0.07=33.93元/股

因此,“南电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00元/股调整为33.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月26日起生效。

目前“南电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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