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04-2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协同效应,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星光电”)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东”或“东山精密”)的全资子公司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盐城东山”)60%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各方签署的具体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为准),各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预计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1月11日、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月11日、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11日、202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正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推进中。

因春节假期安排,以及交易涉及的尽调、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量较大,截至目前审计、评估及谈判等工作尚未完成。经各方友好协商,近日,公司与交易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补充协议》,就《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约定。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1、原协议中各方约定对标的公司的尽调、审计、评估,以及收购草案等文件的准备工作为180日,现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上述时间再延长6个月。同时,原协议中的其他时间节点同步延长6个月。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除上述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最终方案形成后尚需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2、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及谈判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能否就交易价格、股权交割安排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签署正式交易文件,能否通过必要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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