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04-2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0日、4月19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0日、4月19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0日、4月19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没有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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