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04-2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606证券简称:*ST顺利公告编号:2023-018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6日起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未按期消除,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5条“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要求,现公司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审计的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规定,若公司2023年度触及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5)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6)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预计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未按期消除,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06证券简称:*ST顺利公告编号:2023-019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97号),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04号),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所涉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分别在2023年4月17日、4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所涉问题逐一落实,鉴于关注函所涉问题需作进一步的核实确认,且需年审会计师以及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为保证关注函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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