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3-04-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3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顺丰控股”)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控股”)的通知,明德控股向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玮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玮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明德控股与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玮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明德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以49.68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深圳玮顺,转让股份数量占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顺丰控股股份总数的2.04%。深圳玮顺为明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明德控股控制的顺丰控股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其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4月2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前后,明德控股及深圳玮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1:上表明德控股的持股数量,包括其直接持股以及通过因发行可交换债券而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明德控股-华泰联合证券-21明德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间接持股200,000,000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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