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公开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4-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公开拍卖的40,521,300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2.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6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接近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第二次公开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0,521,300股股份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根据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上述股份已竞拍成功。

近日,公司收到新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悉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新光集团持股数量由40,528,928下降至7,628股,持股比例由5.95%下降接近0%,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9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拍卖情况

2023年3月23日10时至2023年3月24日10时,新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40,521,300股股份在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拍卖平台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本次公开拍卖结果如下: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前述被公开拍卖的股份已于2023年04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628股,接近公司总股本0%;其中被司法冻结股份为7,62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接近公司总股本0%。新光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新光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新光集团出具的《告知函》;

2.新光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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