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实施,租房避坑看这里)

2023-04-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实施,租房避坑看这里!

甲醛房、隔断间、租金贷……伴随着租房市场的火爆,这些乱象时有发生,相关业态亟待规范。为了防范和减少住房租赁纠纷,深化诉源治理工作,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推动《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贯彻落实,2023年9月8日,北京二中院与市住建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二中院近年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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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管小丽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二中院审理的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以个人名义承租房屋的案件数量较多,个案标的额一般在两万元以下。住房租赁企业作为承租人的案件中,因擅自打隔断、违规群租等违约情形,引发的纠纷比例较高。受疫情影响,涉疫情住房租赁合同纠纷也显著增多。随着长租公寓、公共租赁住房、日租房等新型住房租赁方式的出现,一些矛盾纠纷也随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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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通报住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北京二中院副院长廖春迎表示,住房租赁合同签约方式不规范和对失信违约行为惩戒机制不足,是住房租赁纠纷产生的重要原因。此外,在长租公寓“租金贷”案件中,金融机构一次性将全部租金支付给住房租赁企业,一旦住房租赁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情况,容易引发租赁纠纷或者贷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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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北京市住建委倪娜副主任还通报了住房租赁行业管理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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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民二庭庭长邹治发布了住房租赁纠纷5个典型案例。在“买卖不破租赁”案例中,承租人王某以房屋被提前收回为由向原房主袁某和现房屋所有权人张某主张违约金。生效判决认为,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张某在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之后,虽然没有与承租人王某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原房主袁某就涉案房屋与王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对张某具有约束力,张某在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之时即与王某之间成立了租赁合同关系。张某更换涉案房屋门锁,导致王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故此判决张某向王某支付相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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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减少住房租赁合同纠纷,廖春迎建议,完善对住房租赁领域中失信违约、违法行为的惩戒机制。人民法院在依法判决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基础上,探索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完善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并加大推广力度。应积极宣传并引导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针对实践中当事人容易产生争议的事项,进一步完善示范文本相应内容,提示当事人作出明确约定。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当事人法律意识。出租人应保证出租行为的合法性,规范出租经营行为,确保房屋适租性,保证设施设备、空气质量等不损害居住人的身体健康;承租人应选择合法合规房屋,审慎缔约,诚信履约;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住房租赁主体应认识到疫情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也不必然免除承租人欠付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加强社会监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监督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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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北京二中院

编辑:丁洁 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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