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影视公司(上海依海影视公司第七次收到限制消费令,系蔡徐坤前经纪公司)

2023-04-24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澎湃新闻资深记者 李菁 实习生 费心懿

近日,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七次收到限制消费令。

该公司系蔡徐坤前经纪公司,曾与蔡徐坤及其工作室因合同纠纷和经纪权纠纷数次对簿公堂。

上海依海影视公司第七次收到限制消费令,系蔡徐坤前经纪公司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截图

12月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11月23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发布一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海影视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00万元。

据执行公开信息,依海影视公司全部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一、解除原告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肖像授权合作协议》; 二、被告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500万元给原告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 三、驳回原告广州美埠购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8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6800元,由被告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

澎湃新闻查询天眼查看到,11月9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向依海影视公司发布了与此执行案件相关联的限制消费令。

据人民法院已公开的信息,这已是依海影视公司在2020年第7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收到限制消费令。7月至9月,该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6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分别为70133元、31610.92元、36357.77元、120532元、124922元、19714.33元,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均系“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

上海浦东法院相关执行裁定书显示,前述6起执行案件均系劳动仲裁案件。

天眼查APP显示,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成立于201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张滔。

另据媒体报道及人民法院公开信息,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蔡徐坤前经纪公司,曾与蔡徐坤及其工作室因合同纠纷、委托合同纠纷以及涉经纪权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数次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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