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04-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15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股份数量;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

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00,000股,并于2019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79,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22,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87,448,19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751,80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股东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股份数量为2,1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92%,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1年11月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配售对象国信资本就股份上市流通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本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普门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信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总数为2,150,000股,限售期为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0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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