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维电子(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2023-04-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故汇率波动会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根据2023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等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一、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国际业务占比接近一半,国际收支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不确定性的影响,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使公司专注于业务经营发展。根据2023年外汇汇率走势及国际业务规划,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业务。

二、远期外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交易过程为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做投机交易,使用均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远期外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限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及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用于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四、远期外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规避及防范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外币时的汇率,将可能造成公司汇兑损失;客户回款发生逾期或其他变动,可能会使得公司无法如期完成远期结汇交割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远期外汇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2、以真实贸易情况为基础,严禁进行超过公司正常收汇规模的远期外汇交易。

3、建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专门的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操作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累计开展不超过30,000万美元金额的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影响,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合考虑了国内外经济发展状况和金融趋势、汇率波动预期以及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意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申请授权额度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7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武建楠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08)。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财务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5,560,531.2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37,454,746.85元。

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近年来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的前提下,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2,13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819,999.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就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7.1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武建楠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人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2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何卫娣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人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3 关于公司监事俞艺侠薪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业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申请授权额度与公司年度实际外贸业务量相当,遵循稳健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4)。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监事会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0号】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96,25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000.00元后余款860,400,000.00元于2015年2月 13日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开设的验资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14,158,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6,242,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5】第1009号《验资报告》确认。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77 号】核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1,060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5,316,57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0,715,698.26元后余款1,564,600,871.74元于 2016年 6 月 8 日转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2,214,24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2,386,631.7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086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金额中,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846,242,000.0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净收入(扣除手续费)3,108,580.00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余额0.00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金额中,公司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1,573,645,363.2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77,149,786.37元(其中:银行结构性存款未到期7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情形。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陆渡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认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非专户存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注:截至 2021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7,149,786.37元(包括募集资金本金:42,245,468.48元,利息余额34,904,317.89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5 年 3 月 1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5年 2 月 28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15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2,828.7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太仓生产基地扩建项目”、“智能宽带网络终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和“太仓同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62,828.70万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年7月1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6年6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2016年7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099.2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级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7,099.22万元。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5 月 14 日、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收购山东闻远 100%股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2,859.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0元委托宁波银行科技园支行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该笔委托理财原终止时间为2023年7月5日,实际终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因提前赎回,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有所差异。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人工智能云平台的智慧家庭系统产业化项目”“可大规模集成智能生物传感器研发项目”和“生物大数据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项目”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收购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之“(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3)第01610028号),鉴证结论认为:共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共进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核查结论认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5,560,531.20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937,454,746.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2,133,3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819,999.8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者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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