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民(北京国民信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3人员涉嫌非吸一审获刑宣判)

2023-04-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曹c,原系北京财富众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信贷部负责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9月2日被羁押,当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被告人文cc,原系北京国民信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资管中心副总经理。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8月25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逮捕,同年12月2日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严cc,原系北京众联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现住北京市海淀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1年7月2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取保候审。


法院查明事实

【非吸方式】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c、文cc、严cc伙同白穆春(另案处理)等人于2014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盘古大观、朝阳区安外大街安苑里1号奇迹财富广场等地,以北京国民信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投资可获得高额收益,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债权转让与受让协议》《股权投资协议》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人民币10余亿元。

经审计,三人的非吸金额如下:

2014年至2016年6月,被告人曹c先后担任北京财富众生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员、信贷部主管,负责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中介业务,任职期间本人及下属参与吸收资金人民币3000余万元;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文cc担任北京国民信和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资管中心副总经理,负责对接北京明海远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早教相关项目,涉及吸收资金人民币5亿余元;

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严cc担任北京众联财富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员,负责销售事务,涉及吸收资金人民币2000余万元。

【到案经过】被告人曹c、文cc、严cc分别于2021年9月2日、2021年8月25日、2021年7月26日被查获归案。

【退赔节点与金额】在提起公诉前,被告人文cc退缴人民币190万元、被告人严cc退缴人民币155万元在案,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曹c退缴人民币24万元在案。三被告人均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上述事实,被告人曹c、文cc、严cc当庭不持异议,且有集资参与人证言、投资协议、投资款缴款凭证、审计报告、到案经过、退缴凭证等证据证实,予以认定。


判决

一、被告人曹c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9月2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行缴纳)。

二、被告人严cc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行缴纳)。

三、被告人文cc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即行缴纳)。

四、继续追缴被告人严cc的违法所得,连同在案之人民币三百六十九万元,并入国民信和系列案件发还集资参与人。


田律师小结

1、法院定性非吸方式。

被告人曹c、文cc、严cc伙同他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宣讲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理财,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方式还本付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

2、关于本案事实认定问题,一审法院回应如下:

被告人曹c职位根据投资人证言、同案犯证言及被告人供述综合认定为信贷部负责人,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酌予采纳。

被告人曹c担任信贷部负责人期间负责人事管理,故此期间其下属涉案金额应计入其犯罪金额,其管理程度作为量刑因素考虑,其辩护人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其离职后投资人转贷扩大投资额的,扩大部分不计入其犯罪金额,其辩护人此节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经查,现审计报告中严cc违法所得已排除返还其本人投资的部分,被告人严cc辩护人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3、量刑考虑。

被告人曹c、文cc、严cc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均系从犯;

被告人严cc经联系在现场等待民警归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被告人曹c、文cc归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文cc在提起公诉前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被告人严cc在提起公诉前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曹c退缴人民币24万元在案。综上,本院依法对被告人曹c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文cc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被告人严cc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曹c作为信贷部负责人涉及多个房屋抵押贷款业务,考虑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国民信和平台数十名被告人的量刑平衡,对其不适用缓刑,其辩护人此节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三被告人各自辩护人其余从宽量刑的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

继续追缴被告人严cc的违法所得,连同在案款一并发还集资参与人。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