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

2023-04-2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9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同时,公司结合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2023年3月4日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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