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房地产(万科:2023年第一单?)

2023-04-2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万科:2023年第一单?

翼哥一直认为万科是一家非常优秀的房地产公司。

无论是其创始人王石还是继任者郁亮,对中国房地产业以及万科自身的定位与发展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

虽然早就成为国内第一大房企。

但万科还是保持着自己的步调,不冒进也许是万科在过去多年中国房地产业大发展过程中给人一个最大印象。

当身后的恒大、碧桂园的规模一个个超越万科时,万科并未显得那么焦虑。

然后恒大就爆雷了。

碧桂园则大刹车。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恐怕就是孙宏斌了。

当年带领顺驰叫板王石,要把万科从第一的宝座上拉下马。

2003年,带领顺驰一路狂奔的孙宏斌放言要成为行业第一,超越王石。

王石回应:“你不可能这么快超过万科,是不是要注意控制风险?”

最后还是老道的王石一语成谶,顺驰爆雷。

不过,孙宏斌凭借融创卷土重来。

2013年,北京新地王出现后,王石在微博上对孙宏斌隔空喊话:“精明的李嘉诚先生在卖北京、上海的物业,这是一个信号,小心了!”

孙宏斌对此并不认可。

一直到2021年,融创做到了行业第三,仅次于万科。

不过,当融创即将完成对万科的超越时。

融创又爆雷了。

行业多少房地产企业纷纷爆雷,而昔日的王者万科岿然不动。

2021年,万科营收4528亿 元,净利润380.7亿元。

2023年1-9月份,万科营收3377亿 元,净利润272.4亿。

在如今楼市严寒之中,万科的表现足够优秀。

截至2023年9月底,万科:

总资产1.833万亿元

总负债1.427万亿元

资产负债率77.85%

如果剔除5365亿元的预收款,万科资产负债端的表现还是不错的。

此外,万科的管理还是非常优秀的,这么多年来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

在金融16条出台之后,债市、股市、信贷等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支持力度。

经济工作会也明确指出:推动行业重组并购,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状况。

万科无疑是属于优质头部房企。

事实上,万科已在行动。

万科也陆续获得了各方面的支持。

向交易商协会报送280亿元储架式注册发行计划,是目前报送储架式注册发行计划规模最大的房企。

近期超过100家房地产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从获得授信的银行数量来看,万科排名第一,有超过3000亿元的银行授信。  

在股权融资获得政策允许之后,许多房地产公司开始筹划增发新股进行融资。

万科就是其中一个。

在支持房企融资的“三支箭”释出后,万科抓住政策窗口期提出债券及股权融资两项议案,在12月1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万科获得了新增不超过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以及在A股或H股单独或同时增发不超已发行股份20%新股的授权。

不过,翼哥更加关注的是,万科是否会借此机会进行行业内的兼并重组。

这也是经济工作会对房地产业指明的方向之一:推动行业重组并购。

从全行业来看,万科是最有实力、最有资格,也是比较适合进行兼并重组的行业大佬。

其实,早在2020年7月,万科就与泰禾签署了相关协议。

当时约定:

泰禾投资拟以4.9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ST泰禾19.9%股份转让给万科旗下的海南万益,对应总对价约24.3亿元。

如此次交易最终完成,万科将成为泰禾集团的第二大股东,泰禾投资持股比例将下降至29.07%。

万科方面提出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目标公司制定债务重组方案并与债权人达成一致,债务重组方案能支 持目标公司恢复正常经营,能支持目标公司可持续经营,并且该债务重组方案的 上述作用能得到甲乙双方的一致认可;
  2. 乙方对甲方及目标公司完成法律、财务、业务等尽职调查,且各方已 经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拟议交易的方案达成了一致,不存在 影响拟议交易的重大问题;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产、债务及业务等不存在影响甲 方及/或目标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不利变化;
  3. 甲方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文件,确认拟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股份权属明 确、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法定或自愿的 股份锁定承诺)、权利负担(股份转让可以取得质权人同意的股份质押除外)或 任何司法保全措施,也不存在法律纠纷或争议;甲方确认标的股份的转让可完成 转让所需手续及程序;
  4. 甲方及目标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各自的资产、业务、 负债(含潜在或有负债)等方面情况均真实、准确、完整,并且在所有的重要方 面不存在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不实或瑕疵的情况;
  5. 甲方、丙方已根据乙方要求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问题的解决出具相应 陈述、保证、承诺。甲方、丙方出具如乙方发现其未向乙方披露,而标的公司在 本次股份过户前已存在的重大问题,需对此承担不实陈述责任的连带保证和承诺;
  6. 在发生本协议第 2.4 条所述情形下,甲方及丙方已根据乙方要求在补 充协议的文本中调整了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及股份转让总价款;
  7. 甲方和丙方不存在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的情形。

不过,后来泰禾陆续爆雷,股权被司法执行,创始人配合调查。

ST泰禾股价也跌至1.5元,与当初4.9元的收购价相距甚远。

当然万科可以以市场价的90%进行收购。

如今泰禾创始人回归,政策支持兼并重组。

作为优质头部房企,万科能否拿下房地产业的兼并第一单?

我们拭目以待。

恒大、融创由谁来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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