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动公告

2023-05-0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4月27日、2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5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未收到其他股东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电话及邮件等方式询证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及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买卖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汉富控股未能取得有效联系。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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