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3-05-0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1811证券简称:新华文轩公告编号:2023-013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4日、4月2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15%,公司已于4月25日披露《新华文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4月26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以涨停价收盘,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公司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股票累积涨幅较大的风险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涨幅较大,2023年4月26日收盘价格为17.64元/股,较2023年3月27日收盘价11.50元/股涨幅达53.39%,短期涨幅较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811证券简称:新华文轩公告编号:2023-012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合计持有55.4%股份的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得悉本公司董事会已通过《新华文轩关于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进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事项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提议于本次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新增普通决议案,一并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新华国际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古中市街8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听取报告事项:《新华文轩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6项议案及第7项议案的详情请分别详见2023年3月29日刊登的《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8项议案的详情请见2023年4月25日刊登的《新华文轩与成都银行业务合作关联交易的公告》,上述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4、5、8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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